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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文安工业园区

区域:廊坊-文安

行业:电子信息IT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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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安工业园区优惠政策

发布时间:2012-04-05
文安工业园区按照文安县《关于鼓励投资的优惠办法》和《关于引荐投资的奖励办法》对投资企业和投资人进行奖励优惠。 1、对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,自建成投产实现第一笔收入的年度起,前两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额县级留成部分100%的资金奖励;第三年至第五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额县级留成部分50%的资金奖励。 2、对新建或扩建项目涉及新增占地,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企业,由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企业发展资金,奖励企业的发展。奖励比例: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(含5000万元)—1亿元的,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征地成本和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,按50%给予奖励;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(含1亿元)以上的,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征地成本和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,按100%给予奖励。 3、对新上或扩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,在项目建设期间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4、凡入园企业,在经营阶段,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的,一律按下限收取。 5、凡到园区投资的域外投资者,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,对其及其企业员工子女入托、入学问题给予优先保障,免收借读费,享受同本地居民同等待遇。 6、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和世界及国内500强企业投资项目、区域性开发投资者,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,给予奖励政策。 电话:0316-2625188 传真:0316-26251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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